南岸府发[2008]245号 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9-5-8 11:35:35   来源:南岸区中小企业网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的实施意见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经济板块管委会(办公室),有关单位:

为应对当前国际国内严峻经济形势,中央作出了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一系列决策和部署,市政府制定了《关于贯彻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部署的意见》(渝府发〔2008116),具体安排部署了全市相关工作。虽然目前我区经济好于全市、全国平均水平,但是一些带有苗头性的隐患开始显现。为此,各部门(单位)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立即行动起来,千方百计搞好服务,切实落实各项措施,与企业携起手来,共度时艰,要增强企业信心,促进我区经济早日复苏。要把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作为当前全区经济工作的中心,增添措施,力保增长。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及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精神,经区政府研究,结合南岸实际,提出十二条贯彻实施意见。

第一、动态监控经济运行

各部门(单位)要围绕防下滑、促增长这个根本任务,密切关注国内外和全市、全区经济形势,对我区经济运行情况实行动态监控。除地区生产总值、投资、财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常规指标外,水、电、气、油和工业产销率等指标以及实体经济也要纳入监控对象逐月加以监测,特别要加强对工业、商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关键领域的跟踪,做好生产要素综合平衡和统筹调度工作。一旦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进一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应对措施,并及时出台。

第二、突破一批重大项目

要着力围绕真武山隧道开天窗工程、南坪中心交通枢纽工程、南滨路五期等“40亿元畅通南岸工程,弹子石危旧房改造、仰天窝廉租房建设、嘉江国际社区项目等“150亿元宜居南岸工程,南岸(南山)城周屏障建设、南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建设、城区公园及广场建设、通道绿化建设等“10亿元森林南岸工程,重医附二院江南医院、南岸体育场馆、茶园文体设施建设等“5亿元健康南岸工程,三所一队迁建、重庆监狱搬迁、基层派出所及司法所建设等“5亿元平安南岸工程,做好项目的筛选、策划、包装、申报工作,突破一批投资量大、产业链长、自主创新能力强和符合统筹城乡发展要求的重大项目,确保明后年争取中央和市级投资不断取得新成效,力争在前期工作长期推进较为困难的大南山生态整治、南山隧道等一批重大战略项目上取得突破。

第三、做好项目梯次推进及储备

对已纳入规划的垃圾处理场搬迁、重庆枢纽港东港港区、重庆时尚之都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大项目,要加快前期工作,尽快开工建设。积极策划、包装、实施园区道路、供排水管网、医疗卫生、文化卫生体育商业设施等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加大力度打造真武山立交、东港码头、TD产业、科技园等项目,完善产业链布局,发挥集群效应,为打造千亿园区奠定基础。要围绕五大经济业态和十个百亿工程,形成完工投用一批、在建实施一批、开工支撑一批持续滚动投资量,策划储备一批重大项目,使全区重大项目储备达到200亿元以上

第四、有针对性招商引资

落实好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要求,通过高效优质服务,落实优惠政策,提升南岸吸引力,增强投资者信心。加强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跟踪落实,促进已签约项目落地。用好用活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以人为本、安商助商亲商的综合环境,围绕我区产业布局重点,突出3G产业、总部基地龙头企业、旧城改造等关键行业和领域,争取新引进一批提升我区产业核心竞争力的大项目、好项目,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力求实际利用内资年均增长30%以上。

第五、加大增资融资力度

2009年实施511”增资融资计划,积极启动内需,完成融资50亿元以上,争取国债资金、市级专项资金等10亿元以上,整合区内扩大内需专项资金10亿元以上。要根据企业需求及时向金融机构推荐项目,加强银企对接,有针对性地提供融资服务;对金融机构支持企业发展给予政策指导,并对支持情况进行专项统计考核;支持政策性担保公司、商业性担保公司发展,力争申报设立23家小额贷款公司,并加强监管、规范运行;对信誉较好的企业,可以动用社会资金由银行进行委托贷款支持;组建政府引导性股权投资公司,对市场前景较好的企业进行风险投资。积极争取市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助金及科技风险投资引导基金,鼓励企业进行风险融资。

第六、积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加大区级财政科三费企业挖潜改造资金商业结构调整资金的投入力度。制定并实行专门针对工业、房地产业、商业企业的激励奖励政策,对市场前景较好、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给予单项政府奖励。从200911日起,工商企业所缴纳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按收支两条线原则,土地使用税区级留成部分的50%、房产税按适当比例安排支持企业发展(具体办法另行规定)。纳税人符合申请延期缴纳、延期申报规定的,经初审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对其应享受的减免税,改过去的先征后退为报区地税局预审后暂缓征收。对税务行政许可、税务行政审批等事宜,采取限时办结制度。加强对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宣传,2010年以前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好鼓励企业安置下岗职工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和民政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企业购置使用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环保专用设备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支持企业并购重组,降低注册资本门槛,对经批准的企业并购重组项目,给予2个百分点的贷款利率补贴,涉及税收的市级部分予以返还,并减免有关费用。支持返乡农民工创业,投资人或股东为外出务工人员兴办企业的,减收20%的工商登记费,放宽企业年检期至20093月,利用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等方式拓宽融资途径。对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一年内,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缓征5个百分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缴费费率降低2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待遇不变。对停产发放职工基本生活费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可暂停缴纳。

第七、工业企业扶持措施

整合工业专项资金2000万元,积极争取国债专项、新型工业化专项、提振经济特别专项等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贴息、担保补贴和无偿资助支持力度。园区内出租的标准厂房,按每平方米24元的标准,由园区安排补贴标准厂房入驻企业。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产品结构调整和开拓新市场;支持企业扩大出口,按出口额度给予企业技改补贴,对企业短期出口信用和出口信用证保险、融资担保、物流运输等费用也给予补贴。鼓励企业开展生产和服务配套,鼓励相互调剂设备、厂房、生产线和劳动力。基础设施投资和政府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本区工业企业的产品。对招商引资和支持企业发展承诺的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并严格按照有关合同约定及时予以兑现。

第八、房地产业扶持措施

加快完成我区危旧房拆迁54万平方米,建设3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建成廉租住房2万平方米。扩大公积金个贷覆盖面,鼓励居民改善性住房消费,对区内购买自住房的个人按揭贷款本息,可抵扣产权人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积极推进财政资金购买中低价位商品住房作为拆迁安置房,合理推进被拆迁人补差安置面积适当扩大;对利用财政资金购买新房用于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的,视为政府委托代建行为,受托方可以享受委托代建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购买二手房用于危旧房改造拆迁安置的,完善相关手续后,享受暂不征收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开发企业从事中小户型、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开发建设,对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信贷支撑。

延期2008年秋季房交会契税优惠政策,优惠时间延至2009131,在契税优惠期间,个人购买二手住房的,免征契税;个人购买商品住房契税税率按0.75%执行。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市、区组织的房交会期间成交的个人住房,普通住房暂不征收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买卖差额征收营业税。经市建委批准的生态小区建设项目,执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项目资本金缴存予以适度调整,允许投资量大的项目分期办理。积极协调工程款纠纷,保证农民工工资正常发放。完善房地产统计和信息披露制度。及早开展房地产项目集中矛盾的调查,做好大型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矛盾纠纷处置力度。

第九、商业企业扶持措施

加大对商贸企业在市场准入、产业发展、税费减免、财政扶持、金融支持、价格调整、土地利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扶持力度。对纳入规划的商贸设施建设,免征综合规划费、城市建设配套费。对2000平方米以上的专业旧货市场建设,给予建设业主适当资金支持或贷款贴息。合理安排使用商业结构调整资金,最大限度发挥商业结构调整资金的引导支持作用。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和程序,适当放宽企业促销限制,积极开展商业促销活动,聚集人气,营造商机,努力为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为商业营销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提升居民消费信心和消费能力

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较大幅度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购买农机具补贴标准,增加农民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对城乡低保对象每人一次性增发20,农村五保对象、企业离退休人员等每人一次性增发50元。明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保险每月人均再增加140,失业保险金领取者每月人均再增加100元。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低保人员就业补贴。提高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护理费标准,为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发放护理费。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逐步改善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

第十一、充分发挥财政性投资的带动效应

全面提速实施本届政府已定的各类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好区级财力,2009年、2010年分别完成政府性投资70亿元、80亿元,并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引导社会资本、信贷资金、外来投资等跟进,力争本届政府任期内实现全社会投资1200亿元,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投资700亿元。要深入挖掘西部大开发政策优势,用好用活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新政策。

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测算编制好政府投资计划,合理确定政府投资的负债规模,抓紧研究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合理建立偿债机制,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投向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畅通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农林水利、社会事业以及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领域。全区各政府投资主体要积极做好统筹平衡,确保重点项目投入,并建立良性的负债偿债机制,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做好拟上市企业的培育和指导工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金投入。

第十二、稳定就业形势

充分发挥区就业指导培训体系作用,积极争取市级稳定岗位补贴、待岗培训补贴、下岗失业人员和在岗农民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稳定就业形势。通过创业场地、税收费用、金融信贷以及市级专项资金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支持有创业意愿的农民工、城镇居民和大中专毕业生积极创业,大中专毕业生未就业的,享受下岗失业人员全部扶持政策。设立返乡创业基金,扶持农民工创业增收,农民工创业贷款贴息比例由50%提高到80%。对返乡农民工就读中职校的,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学费补贴。鼓励职介机构组织返乡农民工推荐就业,并按签约到职数每人给予100元补贴。对不裁员、稳定就业做出贡献的企业将给予一定的稳定就业岗位补贴,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就业形势稳定。

为落实上述各项措施,区政府成立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刘宝亚任组长,区政府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全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发改委,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

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工作督查,务求工作落实,将有关工作情况纳入政府目标任务,进行年度考核。区监察局要实施专项监察,保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各项措施落实,督促各部门(单位)及其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监督专项资金正确、规范使用,严肃查处审批、报建、融资等环节中的吃、拿、卡、要行为。发展改革、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强化监督检查,严防政府投资用于不符合规定投向、不符合管理要求的建设项目,严防用于两高行业、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行业的项目,严防截留挪用、滞留不用和浪费建设资金,严防豆腐渣工程和中饱私囊。区级各部门要厉行节约,简化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以真心真情真诚为企业服好务。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